组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友会的通知
关于调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友总会
组织机构成员等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电大分校、学院、工作站: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办学三十年来,培养毕业生16万多人,涌现出的一大批优秀校友为社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多方面收集校友信息、多渠道联络校友、多角度整合校友资源,以此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提高电大办学水平、提升学校形象、弘扬学校优良传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学校将以30周年校庆为契机,充分发动各方力量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组建地市、县电大及各直属学院校友会,调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友总会组织机构成员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地方电大、直属学院校友会
成立地市、县电大和直属学院校友会,是调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友总会组织机构成员的基础。各电大应尽可能收集校友的信息,共同将组建校友会这项工作做好。要规范校友会的名称,地方电大校友会名称统一采用“XX(地名)电大校友会”,如“福州电大校友会”、“宁德电大校友会”。 直属学院校友会名称统一采用“福建电大XX(学院名称)校友会”。各分校、学院、工作站自发文之日起应立即着手开展此项工作,于2009年8月31日前成立校友会,并请及时将校友会成立情况上报省电大(表格见附件1)。
二、调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友总会组织机构成员
在成立地方电大、直属学院校友会基础上,调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友总会组织机构成员。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友总会设会长1人,由现任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长担任,设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聘请顾问若干人,指导本会工作。理事由各级电大推荐产生。每所地市级电大(含直属学院)一般推荐2-4人、每所县级电大一般推荐1-2人(推荐表格见附件2)。理事组成尽量做到兼顾各个系统,年龄层次结构合理,便于组织开展活动。
希望各电大认真将热爱电大事业、热心校友工作的优秀校友代表推荐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友总会理事人选。理事推荐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电大校友总会办公室林光明 许勇
联系电话:0591-87813816 87271569
电子邮箱lgm@fjrtvu.edu.cn xy@fjrtvu.edu.cn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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